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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將衛星廣播電視法的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進行立法程序,其中草案第20條關於新聞製播的加強管制,引來許多對言論自由箝制的疑義。
從條文以及罰則來看,該條雖然針對製播新聞及評論,皆要求需遵守事實查證原則,但對於評論的部分,並未設有罰則,換言之,即使新聞評論未盡事實查證,也不會受到處罰。要求新聞製播需遵守事實查證,應該是很合理的?
然而,法條的詮釋以及將來的實務運作上,並不是那麼理所當然的。
從條文以及罰則來看,該條雖然針對製播新聞及評論,皆要求需遵守事實查證原則,但對於評論的部分,並未設有罰則,換言之,即使新聞評論未盡事實查證,也不會受到處罰。要求新聞製播需遵守事實查證,應該是很合理的?
然而,法條的詮釋以及將來的實務運作上,並不是那麼理所當然的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