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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流發展下傳播內容管制原則之探討(提供全文PDF下載) 不指定

December 2, 2009 by 陳志宇 | Popularity:818
Category : 資社研究報告 | 0 Comments
(本論文受邀發表於交通大學舉辦之「2009 年全國科技法律研討會」)

摘要

數位匯流的發展下,由產業水平層級的分工,將通訊傳播「內容」與「平台」區分開來,兩者的管制基礎、目標、價值觀均截然不同。在產業去管制、自由化的潮流中,內容層面的管制反而需要重新審視再管制的適當性。「內容」與科技、產業變動的關連性低,卻與社會價值觀念一貫的關連性高。如人性尊嚴與心智未成熟者的保護,不因科技或平台的變革而有不同;相對的,言論自由的保障、弱勢族群媒體近用的增進,也應檢視其社會目標,補充一般法律規範不足。

各種平台依性質,對傳播內容應受管制責任,有高低差異。新興的媒體服務,自律機制比政府管制更有效達成管制目的,並兼顧創新發展。本研究從傳統內容管制的基礎出發,參酌歐盟2007年之視聽影音多媒體指令以及層級模式分析通訊傳播平台的特性,提出細分化的原則,探討不同平台受管制密度的差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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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應用產業與層級管制模式 夜晚

June 23, 2009 by 陳志宇 | Popularity:1099
Category : 綜合法律文章 | 0 Comments
在通訊傳播產業中,傳統管制法規係以個別技術所形成的產業類別來規範,例如電信產業歸屬於電信法,傳播產業則根據技術,分成有線、無線及衛星廣電法。這一種管制模型,泛稱為垂直管制架構,即以產業分野作為法規分界。

歐盟從1994年綠皮書開始,討論建構新的通訊傳播管制架構,即以服務類型作為分類,例如提供資料傳輸,無論以電信技術或Cable技術,概以傳輸服務作為管制基礎。這一種管制模型,泛稱為水平管制架構,即打破技術藩籬,以共通的服務類型作為管制基礎。

淺談NCC審核「旺旺三中」股權轉移 晴

May 29, 2009 by 陳志宇 | Popularity:1284
Category : 時事評抒 | 0 Comments
NCC在近日審核通過中天(頻道)與中視(數位及類比無線電視台)的董監事變更案,也論述了相當的跨媒體經營以及壟斷的疑慮。

由於相關論述及批評的角度很多,我在這裡也很難周全,僅就幾個問題談一談看法。

首先是跨媒體經營。以現行技術以及法規而言,中天屬於衛星頻道業者,為媒體內容提供;中視則為數位及類比的無線電視台,兼具有媒體內容製作以及無線播送平台的雙重身份。另一個不在本案中的中時,屬於報紙媒體,本質上也屬於媒體內容製作與平面傳播的雙重身份。這樣的人事變更案,實際影響跨媒體經營,不同平台與內容業者相互整合,是不可否認的事實。

初探數位匯流時代的新思維 晴

July 29, 2008 by 陳志宇 | Popularity:2451
Category : 網路科技法律 | 0 Comments
「數位匯流」的概念已被討論了數年,在媒體與通訊的界線日漸模糊之下,傳統以技術為分野的思維不再適用,同時,在各技術市場領先的業者,在長期競爭之下形成的壟斷或獨佔的局面,也不易僅憑管制機關的英明神武而得到控制。「形成有效競爭」,是根本的思維;「放鬆管制界線」,則是最有效的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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